根据《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直状元岭小区(一区)公租房配租前期工作的通知》(闽机管综[2025]70号)文件精神,我处对2025年9月份申请省直状元岭小区(一区)公租房的宋怡佳同志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实,现予以公示,接受群众监督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校纪委综合室或后勤管理处联系。
公示时间:2025年9月29日至10月13日(5个工作日)。
校纪委综合室 0591-83789210
后勤管理处 0591-83789327
2025年9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示名单
序号 | 申请人姓名 | 性别 | 住房情况 | 工龄 | 年度总收入(元) |
1 | 宋怡佳 | 女 | 自租私房 | 0年 | 133167.32 |
后勤管理处
2025年9月29日